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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1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北京金融法院正式成立。新设的北京金融法院专门管辖应由北京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
北京金融法院是继2018年上海金融法院设立之后,中国内地设立的第二家金融法院。
北京是国家金融管理中心,是金融监管部门、重要金融基础设施、主要金融机构总部的承载地,2020年北京市金融机构资产总量超过150万亿元人民币,占全国一半以上,金融业成为首都经济的第一大支柱产业。
据北京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安凤德介绍,目前,在京注册的法人金融机构达到832家,金融发展和创新引发大量疑难、复杂、新类型金融纠纷进入诉讼领域。
北京金融法院设立,对金融案件进行集中管辖,有利于进一步优化金融审判资源配置,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安凤德强调,北京金融法院要着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
针对北京金融法院管辖范围,该院院长蔡慧永介绍说,管辖北京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证券、期货交易、营业信托、保险、票据、信用证、独立保函、保理、金融借款合同等金融民商事纠纷,以及涉金融行政案件。
对于境内投资者以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证券发行、交易活动或者期货交易活动损害其合法权益为由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的诉讼,以及境内个人或者机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金融机构销售的金融产品或者提供的金融服务损害其合法权益为由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的诉讼,由北京金融法院管辖。
该法院按照直辖市中级法院设置,属于专门人民法院,共设7个内设机构。首批配备25名法官,平均年龄41.7岁,博士11名、硕士13名,平均办案年限超过12年,68%的法官被评为各类专家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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