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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辽宁省政府新闻办18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消息,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举措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14号)(以下简称《若干举措》),提出一系列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帮助广大毕业生特别是今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尽早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据介绍,辽宁省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但总体形势比较严峻复杂,就业任务十分艰巨繁重,面临诸多问题。如今年辽宁省应届高校毕业生预计有29.27万人,较去年增加4700人,需就业毕业生总量加大;受疫情影响,目前各类线下招聘活动尚未全面恢复,初次就业率低于去年同期水平等。解决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出台更有针对性的举措。
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段君明在会上表示,《若干举措》紧贴当前形势,针对当前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收窄、创业空间压缩、就业能力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全面积极加以解决,最大程度回应了企业和毕业生的就业期盼。可以说,《若干举措》的出台既是当前疫情影响下稳定毕业生就业不利局面的“镇定剂”,也是下一步促进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创业的“催化剂”,更是提振做好全年“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强心剂”。
《若干举措》包括鼓励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压实促进毕业生就业的组织保障责任共四个部分17项措施。
《若干举措》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继续实施“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计划,在承担国家和省、市科研项目单位中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加大政府购买面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事项工作力度。同时鼓励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实现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若干举措》指出,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和网络创业,最高可申请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创业场地补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免费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同时,完善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体系。省里每年给予10家优秀孵化基地每家最高500万元的专项补贴。在加强重点创业平台建设过程中,增加帮助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比例,并承诺为毕业生提供1年以上的免费场地支持。
此外,《若干举措》还指出做好疫情严重地区和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等符合困难条件的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和湖北籍在辽高校毕业生,利用公益性岗位等措施予以兜底安置。同时,扩大升学和参军入伍的规模;在巩固基层机构改革成果基础上,通过公务员招录和卫生、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逐步补齐基层人才缺失短板。采取多种措施,下大力气引导毕业生留辽、回辽、来辽就业创业和到基层一线干事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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