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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于6月1日正式实施,主要提供了六大落户途径。
投靠落户范围扩至全部近亲属
记者获悉,《实施细则》主要提供了六大落户途径。
一、按人才途径落户。取消中专学历人员参保限制、技术技能职级限制,扩大了人才落户范围,无论是高端人才、高校毕业生,还是技术工人均可按人才途径申请在济落户。
二、按院校学生途径落户。全面实施大学生留济创业就业工程,扩展院校在校学生在济落户范围,允许非驻济高校在校学生迁济落户。
三、按居住途径落户。以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原则,一大批长期在济拥有不论是购买、继承、赠予等合法产权房屋,或近亲属提供住房等,在济居住生活人员,将由准市民转为新市民。同时,有效解决租赁住房人员的落户问题,将此前仅在县域及近郊实施的租房落户扩大到全市范围,租赁居住经住建部门登记备案住房的人员(限申请人在本市无合法产权房屋),在租赁住房处或租赁住房地的社区集体户落户。
四、按就业途径落户。录(聘)用、务工经商、创业等人员,在本市无合法产权房屋或使用权住房的,可自愿选择在单位集体户、租赁房屋处、就业地或居住地(租赁房屋地或借住地)的社区集体户、近亲属家庭户落户。
五、按投靠途径落户。将亲属投靠范围由原“夫妻、子女、父母”三投靠扩大至全部近亲属,将亲属随迁范围由原“配偶、未婚子女”扩大至配偶、已婚子女、父母。
六、其他情形落户。对在本市按上述途径仍存在落户障碍的灵活就业人员,申请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迁济落户或市内迁移,可选择在现借住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实行先受理后补缺简化落户手续
据悉,本次全面放开限制的户口迁移政策,实行以群众申报为主,不附加任何条件,对有意愿来济南就业、居住生活的非户籍人口,可在济南市城镇申报登记常住户口。确保应落尽落、有序落户。
“同时取消了分区域落户限制,实现政策一致、普惠均等,市外居民和本市居民享有同等落户城镇待遇,均可按放开落户限制提供的落户途径办理落户。”济南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济南放开落户采用容缺受理,除必备关键材料外,实行先受理、后补缺;由系统自动生成《办理户籍业务事项申请表》,只需市民签字确认,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同时,对相关落户涉及的无产权房屋、无稳定职业、除直系亲属外确实一时难以提供证明的其他亲属关系、近亲属提供产权房屋落户等情形,可通过承诺或声明的方式进行证明。
济南进一步简化落户手续,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选择相应落户途径确认材料,即可到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也可通过山东微警务平台“民生警务”或济南公安“e警通”进行预受理和咨询;属人才或非驻济高校学生落市、区(县)人才集体户的,还可通过中国济南人才网“智慧落户系统”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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