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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意见》制定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该负责人表示,作为我国第一个针对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综合性文件,《意见》在改革人才评价、流动、激励等机制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6项改革任务。
一是在人才培养方面,重点聚焦专业人才,尤其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急需的战略科学家、科技创新人才、企业家和技能人才等,改进培养支持方式,注重创新能力培养。
二是在人才评价方面,根据人才不同类别,分别实行学术评价、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提高人才评价的针对性、科学性。
三是在人才流动方面,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促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才和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提高人才横向和纵向流动性。
四是在人才激励方面,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实施股权期权激励,让人才合理合法享有创新收益。
五是在人才引进方面,实行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政策,不唯地域、不求所有、不拘一格,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英才。
六是在投入保障方面,综合运用经济、产业政策和财政、税收杠杆,加大人才开发投入力度,促进人才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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